人民日报: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主体

浏览量:1809 作者: 来源:国资委网站 时间:2012-06-05 【字号: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也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不相容,应当退出市场,甚至提出取消国有经济。他们认定,只有私营部门才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或者像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国有企业只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强调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不是可有可无的,而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和支柱,可称之为“第一主体”。

  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主导作用

  市场经济是交换关系的总和,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不是资本主义所独有的,其性质取决于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性质。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说:它“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我们从中可以归纳出三层含义:第一,市场经济作为交换方式,它的性质是由交换主体的所有制性质决定的。市场中有许多主体,其中的主要主体决定市场性质。第二,市场经济并非基本制度,而是可以为不同的基本经济制度所运用的一种运行体制和方法。它可以为资本主义所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所用。第三,由以上两点决定,市场经济有不同的性质和发展阶段。当今世界主要有两种市场经济,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者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不能混为一谈。

  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占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中,国有企业起主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起主导作用的成分决定事物的性质。任何市场经济都有起主导作用的“第一主体”,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私人大资本企业是“第一主体”,决定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在我国,国有企业起主导作用,是“第一主体”,决定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

  国有企业具备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主体的条件

  为什么国有企业能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主体?这是由其所具备的条件决定的。首先,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性质的,要实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而不像私人企业那样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就决定了它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其次,它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微观基础和基本力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强大物质实体。第三,国有企业拥有雄厚的资源,包括40万亿资产和国家委托给它的自然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第四,企业质量较高。一是规模大。2010年我国进入世界500强的38家企业都是国有企业。现在的国际市场是大企业主导的,在国内市场大企业同样具有主导作用。2011年在我国500强企业中,国有企业占63.2%。二是科技创新能力强,技术装备好。我国的重大工程大都是由国有企业承担的,国有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最强,可以说引领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三是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是抵御国际经济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主要力量。四是政治素质高,有党的坚强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能够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国有企业发挥主导作用的主要方面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主体,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第一,决定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发挥公有制的优势,按照社会主义要求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坚持以人为本,履行社会责任。第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近年来,我国不仅安全渡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而且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目前,国外跨国公司力图控制我国的重要产业,想成为一些产业的龙头老大,而只有强大的国有企业才能与之抗衡。国有企业是保障我国经济安全的重要力量。第三,提高国民经济素质和质量。国有企业技术装备水平高,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分布于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能够率先实现集约化、集团化和跨国经营,以产业规模和素质优势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领头雁。第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国有企业遵守法纪,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维护职工权益、社会救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作表率,在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第五,实行按劳分配,促进社会公平。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分配形式是由所有制形式决定的。公有制经济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基础,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当然,在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内部更要贯彻落实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防止员工之间收入差距悬殊。第六,为人民政权和共产党执政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强大的国有企业是我国发挥政治优势的主要物质基础。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没有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就没有我们共产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

  (本文章摘自64《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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