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会议

浏览量:5135 作者: 来源:集团办公室 时间:2014-07-02 【字号:

72日上午,国务院国资委在集团总部召开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会议。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资委企业改组局局长李冰,企干二局副局长王礼,监事会04办主任尹莹出席会议。集团公司董事长陈鄂生,董事、总经理俞海星,董事王汉全,杨有红、杨继学、周宇祥、徐烈均、葛付兴等五位外部董事和集团公司领导出席会议。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作重要讲话

会议由李冰局长主持,王礼副局长宣读了中轻集团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孟建民副主任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向杨有红、杨继学、周宇祥、徐烈均、葛付兴五位外部董事颁发聘书,并就中轻集团规范董事会建设作出重要指示。

孟建民指出,中央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符合大型企业稳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要求,有利于提高发展质量,释放企业活力,为保障中央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体制机制基础。

孟建民表示,中央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在制度设计上有四个目的:一是实现决策组织与执行组织的分离与制衡,有效发挥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风险管控等方面的独立性、规范化作用,充分发挥经理层在执行决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有效性作用。二是促进企业真正实现集体决策、科学决策。三是有利于实现决策组织的动态优化管理。四是有助于逐步实现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管理方式的转变。建立规范董事会后,国资委会将有关考核、薪酬、经理人员选任等职权逐步移交董事会,由董事会对企业进行更加有效的个性化管控。

孟建民指出,中轻集团自2008年三家企业重组以来,取得了稳定发展。集团科研优势明显,创新能力较强,但也存在资源整合还不到位,转型效果还不够明显等一些问题。要以建设规范董事会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全面推动发展战略落实,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和非外部董事的组合优势。全体董事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紧密团结,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的职权,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使董事会成为集团改革发展的决策中心和推动主体。

二是切实履行好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职责,确保企业各项重大决策客观、科学。要研究制定符合市场化要求的企业改革方案和措施,认真抓好企业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推动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企业效益和竞争力。

三是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作为企业最高决策组织,要准确把握议大事、把方向、防风险的基本职责定位。经理层要认真贯彻董事会的决议和要求,企业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董事会研究。企业监事会要抽出重要精力,监督企业董事会规范运行,监督企业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孟建民指出,中轻集团外部董事已正式到位,要抓紧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董事会运作规范有效;董事要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忠实代表出资人的利益;董事会要切实履行好管理经理层职责,配合国资委做好个性化管理工作。企业有关部门尽快熟悉并适应新体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

陈鄂生董事长代表集团董事会发言。陈鄂生表示,建立以规范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资委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中轻集团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标志着集团的管控和运行将实现由企业法向公司法制度体系的重大转变,在集团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陈鄂生指出,董事会要忠实代表出资人利益,切实履行好国资委赋予的各项职责,重点抓战略、抓改革、抓重大决策、抓风险防控,不断提升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妥善处理好董事会、党委、经理层的关系,构建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督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要充分借助外部董事的专业特长和独立性,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级企业要密切配合董事会的工作,为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做好服务与支撑。

陈鄂生表示,集团公司要认真学习、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国资委工作要求和孟主任重要指示。要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力争早日发展成为一家为客户提供全面解决方案,为利益相关者创造最大价值,为人们营造美好生活的国际知名企业集团。

会上,俞海星总经理代表集团公司与五位外部董事分别签订了服务合约。

国资委有关厅局、有关监事会办事处负责同志,总部全体干部职工,在京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京外二级企业领导班子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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